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业务经理修改数据解绑合约机赚差价 犯职务侵占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4: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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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机是目前通讯运营商营销的惯用手段,一般来说,合约机是实名认证,无法机卡分离的,但还是有人找到了漏洞,打起了利用合约机不法牟利的主意。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某电商内部职员职务侵占的案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某,原系某电商通讯采销联通电信业务部华北组业务经理,主要负责联通电信合约机的上架销售等工作。在销售过程中,吴某发现许多黄牛都会通过他人身份证购买苹果合约机,然后丢弃合约机所附带的电话卡,再将合约机以裸机的方式卖出,以此赚取差价。在了解这一漏洞后,吴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将这部分差价进一步扩大。2015年6月至7月期间,吴某先后四次进入公司企业门户管理系统,修改了苹果6和6plus手机的电信合约状态,将合约机的捆绑销售属性修改为非捆绑销售属性,并且联系他的朋友使用他提供的商品编号。用该公司做活动时合约机套餐中的手机价格(比市场价低1000多元)购买裸机共计300部,造成该电商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5 28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吴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并获得被害单位谅解,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不服,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吴某上诉称其行为是一种促销行为。
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该电商公司与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所签经销商合作协议,该活动中所销售的苹果手机必须和手机号码以套餐的形式绑定销售,不论在何种促销模式中,电商公司均不得私自更改销售电信公司产品的模式和价格,因此吴某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故三中院作出了驳回吴某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在网络购物风靡的当下,各类的电商平台层出不穷,伴随而来的系统风险也不断增加,这对消费者和商家也都是一种风险。购物平台在应对外界攻击的同时应当加强内部风控,做好职业道德培训。在这起案件中,吴某监守自盗是因为抵挡不了利益的诱惑,他一念之差使自己身陷囹圄,毁了自己的前途。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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