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暖气厂意外事故 雇员致残雇主买单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3: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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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通州区的某暖气厂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被意外倒塌的暖气砸至重伤,出院后经鉴定至九级伤残,暖气倒塌原因不明,通州法院判决损失由雇主承担。
李某已经65岁,到了该颐养天年的时候了,但是他为了儿女的婚事还一直坚持在外打工。这一天李某和平时一样来到了暖气厂上班,自2008年,他就在这个暖气厂工作了,他的工作就是负责搬运暖气。然而就在这一天,意外发生了,李某在弯腰搬运暖气时,高达数米的暖气片突然倒塌,将李某砸在了里面,李某当时就昏迷了过去。在工友的帮助下,李某被送到了民航总医院救治,经过医生的极力抢救,李某转危为安,但受伤严重,医生的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其他诊断为膀胱破裂、骨盆骨折(多发)、左侧骶髂关节骨折、双侧耻骨骨折、右耳廓及右颞面部挫裂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右侧股骨骨折术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李某住院治疗将近四个月后,出院回家静养,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李某身体两处分别构成九级、十级伤残。
由于损失巨大,李某将雇佣他的工厂主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包括误工费等共计23万余元。开庭时,杨某本人出庭应诉,他表示暖气片的倒塌非常蹊跷,除非李某自己从堆积数米的暖气片底部抽出暖气片,否则暖气片不会倒塌。而且李某已经65岁,已经没有工作能力了,他不应该主张误工费。杨某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还找了和李某当时一起工作的小张出庭作证,但是小张由于也没有亲眼目睹事件发生的整个经过,而且现场没有录像等相关证据,所以杨某的主张最后被法院因证据不足没有采信。最后,法院判决作为雇主的杨某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
法官提醒,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雇主能够证明雇员在这一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错。建议雇主在雇佣员工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劳动时,应该设置一定的安全保障设施,进行合理的安全培训,保障员工的安全。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进行处理,救治伤员,避免扩大损失。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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