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 群主道歉又赔钱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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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枫是某国有企业单身青年联谊项目负责人和单身青年微信群群主,负责企业单身青年联谊活动组织工作,某日周枫在微信群中转发一则信息,通报单身青年陆军行为不端、欺骗女性,提醒大家一定小心,并附上陆军的生活照片一张。当事人陆军看到信息后十分愤怒,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周枫诉至通州法院,法院经一审判决周枫向陆军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周枫与陆军素不相识,也无个人恩怨,只因周枫作为单位单身青年联谊项目负责人,需要经常组织单身青年联谊活动,同时周枫还管理着一个人数有200多人的单身青年联谊微信群,时刻关注单身青年的联谊信息,与其他单位的单身联谊微信群联系密切,经常互相转发单身青年的信息和照片,为群内的单身青年牵线搭桥。一日周枫看到了一条关于单身青年陆军的信息,信息内容陆军为骗子,行为不端,利用交友网站欺骗女性,偷拍女生,提醒大家一定小心,还附上了陆军的生活照片一张。周枫并不认识陆军,因此找了一个认识陆军的女孩询问信息是否准确,女孩述称陆军是有行为不端的事情,但对其他内容并未评价。周枫在未经其他核实的情况下,就在自己管理的微信群里转发了陆军的信息和照片。
陆军看到关于自己的信息和照片之后,十分愤怒,认为微信群主周枫随意发布侮辱自己的不实信息,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随将周枫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周枫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通州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对案件事实及内容进行核实,发现周枫发布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且周枫在未经详细核实的情况下,随意在微信群里发布有损他人名誉的信息,而且微信群作为新兴网络交流工具,消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已对陆军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通州法院经一审做出判决,周枫及时在微信群中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陆军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案件判决后,周枫依然心有不甘,认为自己核实了信息内容,没有主观过错,也没有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不应对陆军进行赔偿,并对案件进行了上诉。原告陆军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对被执行人周枫进行了说服教育和法律释明,最终周枫解开心结及时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并撤回了上诉案件。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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