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一言不合持刀伤人 故意伤害被判徒刑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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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持刀伤害张三(二人均系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诉至法院。近日,延庆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6年9月某日,被告人李四陪同张三在北京市延庆区某镇理发店理发时,李四叫嚷“好麻烦”,张三即时回应了一句“麻烦去死”。李四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张三身体多处扎伤。后经鉴定,张三身体所受损伤属于重伤二级。被告人李四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李四持刀致伤被害人,酌予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的基本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四系初犯、偶犯,并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故法院酌予从轻处罚。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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