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深夜路边摊吃夜宵起纠纷 受伤者起诉获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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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气炎热,晚上邀上三五好友撸串喝啤酒是许多人会选择的消夏方式。但有些人酒后意识不清醒会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打架斗殴,这样给自己和他人都会造成伤害。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双方于深夜在路边摊吃夜宵醉酒后发生斗殴的案件,最终判决打人者赔偿受伤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6万余元。
原告王先生诉称,2017年8月15日零时20分许,王先生正在某烧烤摊位吃烧烤。邻桌朱先生因喝醉酒起身行走时,不小心碰到了王先生。王先生此时站起身来朝朱先生嘟囔了一句:“走路小心点”。朱先生出于醉酒的缘故,未听清王先生言语,以为王先生在骂他,故冲着王先生大吼:“撞你怎么啦,你闪开点”。于是王先生和朱先生吵了起来。朱先生在酒精的作用下,抡起小板凳将王先生头部打伤,后被抓获。朱先生被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王先生受伤后前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海淀医院进行了治疗,共计支出了近2万余元医药费。因朱先生拒绝赔偿,王先生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朱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3万余元。
被告朱先生辩称,事件起因是王先生骂人。后双方因为此事相互扭打,王先生也对他进行了殴打,他也受伤了。他不应对王先生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被朱先生打伤,朱先生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医疗费,法院根据医疗费票据予以确定。对于误工费,法院结合医嘱可以认定王先生确实不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故朱先生应赔偿王先生的误工费。对于交通费,法院考虑王先生去医院处理治疗事宜以及家人往返医院处理治疗事宜必然会有交通费用的发生,故法院对于王先生主张的交通费予以支持,至于具体数额,法院酌情判定。最后,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朋友晚上聚会难免会推杯问盏,作为自己而言,一定要对自己的酒量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放任自己处于醉酒的状态作出过激行为。作为同行喝酒者而言,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同行者,一旦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可以及时处理;另外也可以照顾到其他同行人,从而避免本案情况的发生。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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