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梁某某在其明知住户家中无人,且未取得住户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将防盗门锁强行打开后将锁芯更换,并进入室内。近日,延庆法院一审判决梁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9月某日,被告人梁某某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某小区某室,在其明知该住户家中无人,且未取得该住户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谎称该室是自己家及自己钥匙丢失,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孙某将防盗门锁强行打开后将锁芯更换,并进入室内。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在未经住宅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雇佣开锁公司人员强行打开他人住宅门、更换锁芯,并进入室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的指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梁某某自愿认罪,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但其关于被告人梁某某具有坦白及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梁某某称其受他人指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缺乏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根据被告人梁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故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
西方谚语有云:“私人住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授权,谁都不能擅自闯入。住宅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国出台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公民的住宅安全进行保护。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住宅是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居住的场所,是个人生活的隐私空间。如果公民的住宅安全受到侵害,谁都可以强行闯入,公民将毫无安全感,也没权利可言。在此特别提示大家,不要随意闯入他人住宅,切勿因为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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