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马路上飙车撞人出事故 驾车人及车主共同担责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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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博发生纠纷,冯某驾驶着王甲的轿车与王乙在道路上飙车并进行追逐、拦截。在此过程中,将道路上进行清扫作业的廖某撞击致死。廖某的继承人将驾车人冯某、车上乘客王小甲、车主王甲与另一车驾驶者王乙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13万余元。
原告廖某的继承人起诉称,2011年12月12日晚,王小甲、冯某、李某三人酒后到王乙伙同他人开设的赌场赌博,并与赌场内人员发生纠纷。后李某乘坐冯某和王小甲驾乘的帕萨特轿车逃离。王乙即驾驶路虎车寻找冯某等人。第二天凌晨,王乙发现帕萨特轿车并进行追逐、拦截。随后王乙驾车从后面撞击冯某驾驶的车辆,使其驶入公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并撞击正在此进行清扫作业的被害人廖某,至其创伤性休克死亡。因冯某、王小甲及王乙构成了共同危险行为,且冯某和王小甲所驾乘的车辆未通过年检,且没有缴纳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故廖某的继承人要求四人连带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3万余元。
被告王乙认为,帕萨特轿车的驾驶人是酒后驾车,并且事发时处置不当错把油门当刹车,才导致严重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冯某、王甲、王小甲辩称,之前刑事判决书认定本案事故是王乙个人所为,应由其赔偿。王甲、冯某和王小甲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另外,车辆驾驶人为冯某并不是王小甲,刑事判决书中已有认定,王小甲作为乘车人不应承担责任;王甲的轿车的年检与否,与本案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王乙驾驶路虎车从后面撞击冯某驾驶的帕萨特轿车,是造成廖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80%的责任。冯某酒后驾驶未经年检、未缴纳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帕萨特轿车与王乙竞驶,是造成廖某死亡的次要原因,应承担20%的责任。王甲作为帕萨特轿车的所有人,未及时缴纳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对车辆及其雇佣的司机冯某疏于管理,应与冯某一起对廖某死亡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小甲作为乘车人,在现有证据下不能证明其对廖某死亡后果有责任。故对廖某继承人诉讼请求之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王乙赔偿廖某继承人70万元,王甲与冯某连带赔偿17余万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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