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乘公交车被车门夹伤 公交公司被判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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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上公交车时被车门夹伤,宋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日前,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宋女士医药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9.71元。
2014年7月2日9时左右,在密云县十里堡镇靳各寨村内,宋女士乘坐某公交公司的客运公交车时被车门夹伤。宋女士受伤后被送往密云县医院住院治疗15天,其伤经诊断为:肋骨骨折、头外伤后神经反应、多处软组织损伤。后经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公交公司的司机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住院期间宋女士自行支付了医疗费13 179.71,公交公司为宋女士支付医疗费1291元、护理费2400元、并给付宋女士13 800元现金。宋女士认为上述赔偿款不足以补偿自己的损失,遂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索要医药费等各项赔偿1.7万余元。
庭审中,公交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同意按照宋女士医疗费票据以及其就医情况赔偿相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公路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在其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的人身损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宋女士在乘坐某公交公司营运的公共运输工具过程中受伤,公交公司作为承运方,除已为宋女士支付的部分费用外,对宋女士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等损失亦应当予以赔偿,并据此判决公交公司除已支付给宋女士的赔偿外,再赔偿宋女士医疗费、营养费等919.71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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