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小夫妻私自入住村委会 被法院判决搬离
北京律师网
2024-09-30 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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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夫妻申请宅基地未果,搬入村委会居住一年多,拒绝搬出。村委会无奈,便将这对夫妻诉至法院,要求其一家搬离村委会。近日,昌平法院支持了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廖先生与张女士是一对80后小夫妻,两人有一双女儿。张女士是昌平区南口镇某村村民,廖先生原本不是该村人,两人自由恋爱结婚,之后常年在外打工。2008年,廖先生将户口迁入村里,两人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但一直没有结果。因此, 2013年8月,廖先生夫妇便带女儿搬到村委会的会议室居住至今。
原告村委会诉称:2013年8月,被告一家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搬入村委会的会议室内居住,严重影响了村委会的正常办公。之后,村委会多次要求被告一家搬出村委会,但被告都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村委会只得提起诉讼,以维护集体权益。
被告廖先生、张女士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并非是他们私自搬入村委会,而是经过村委会允许的。2008年,村委会就答应给他们批房子和宅基地,但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具体地块,他们没有办法只能住村委会。等宅基地批下来以后,他们才同意搬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委会的会议室归村委会集体所有,被告廖先生一家未经村委会允许私自搬入居住,严重影响了村委会的正常办公,现村委会要求被告一家停止侵占并搬出村委会,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对于被告辩称的村委会没有批给自己宅基地,被告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廖先生一家搬出昌平区南口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一审判决后,被告廖先生一家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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