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道路中心线等候过马路被撞 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同被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9 1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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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刘女士、马先生是夫妻,二人于去年8月的一天站在道路中心线附近等候过马路,却被一辆直行车辆撞到,造成刘女士受重伤、马先生抢救无效死亡的悲剧。后刘女士以及刘女士与马先生的儿子小马就赔偿问题与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未能达成一致,起诉至法院,刘女士起诉要求其赔偿医疗费121688.1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0元,同时要求待鉴定之后另行追加其他费用;刘女士与其子小马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6710.4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女士、小马诉称,去年8月的一天,刘女士与马先生由北向南步行通过道路,适有赵先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部与刘女士、马先生身体接触,造成刘女士、马先生倒地受伤,小型普通客车损坏,马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交警部门认定赵先生为主要责任,刘女士、马先生为次要责任。
据交通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发时刘女士、马先生步行由北向南在人行横道东侧横过道路时,停在道路中心线附近,避让由西向东通行的车辆,等候横过道路,赵先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车前部左侧将刘女士、马先生身体撞出,发生事故前小型普通客车未减速行驶。赵先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中未确保安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其过错行为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主要责任;刘女士、马先生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其过错行为是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为次要责任。
刘女士、小马认为,赵先生及小型普通客车的车主、该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其给刘女士、小马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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