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阻止六楼邻居充电 冲动动手被判刑
北京律师网
2024-09-27 16:11:05
0次
六十多岁的王大爷家住六楼,为了给自己的爱车充电,他从六楼拉了一根电线到一楼,但是遭到一楼住户李大妈的阻扰。因为充电,两位老人经常发生争执。去年六月份,王大爷在给爱车充电时正好碰到李大妈,两位老人又一次发生争议,这一次争执“升级”由口角之争发展为肢体冲突,王大爷将李大妈打伤。该案经房山法院审理,王大爷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为了便于出行,刘大爷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因为家住在六楼,自己年纪又大,给爱车充电不方便。王大爷便想了一个办法,从自己拉了一根电线直接到一楼给爱车充电。为自己的“小聪明”很是得意的王大爷没想到这样一件小事,竟然遭到一楼邻居李大妈的百般阻挠。已经六十多岁的李大妈认为王大爷拉的电线正好在自己家卧室外面,影响自己睡眠不说,充电产生的辐射有可能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所以每一次王大爷充电时李大妈都要阻止,嚷嚷着不允许。去年6月份,王大爷在给爱车充电时又一次召来李大妈的破口大骂。忍无可忍的王大爷回头与李大妈骂了起来,这一骂不可收拾,很快两个人的口角之争发展为肢体冲突,相互推搡过程中李大妈被王大爷摔倒在地,导致骶3、骶5椎体骨折,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大妈报警。
事情发生以后,王大爷经民警传唤到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经民警主持,王大爷赔偿了李大妈一万多元经济损失,获得李大妈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大爷与被害人李大妈发生矛盾后,未采取理性措施解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经警察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大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