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学生体育课上打架致伤残 学校赔偿近11万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7 15: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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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学生刘伟(化名)与王猛(化名)体育课上打架,导致刘伟左踝关节骨折,因赔偿问题,刘伟将学校及王猛诉至法院索赔。日前,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学校、王猛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刘伟与王猛都是密云某中学高一同班同学,2014年4月15日下午体育课上,原地休息时,任课老师离开教学场地,在此期间,两人玩闹倒地致刘伟受伤,刘伟先后前往积水潭医院、密云县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住院治疗2天,调养两个月。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刘伟伤残程度为十级。由于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刘伟将学校及王猛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计166941.89元。
庭审中,校方辩称,两学生是在体育课中间休息时玩闹,受伤具有意外性、突发性,学校在这个事件之后救治及时,学校在此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学校无法绝对的避免和阻止此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另,学校指示老师个人先行垫付了人民币15000元,这钱属于学校垫付。故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王猛及法定代理人辩称:毕竟是孩子受伤了,我们心里过意不去,就给了对方5000元,但我们没有责任,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伟与王猛体育课上打闹,导致刘伟受伤,且任课老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学现场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校方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王猛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其作为高一年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有认知能力,对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责任由王猛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承担;事故的发生是由刘伟拉扯王猛而引发,刘伟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减轻校方、王猛及法定代理人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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