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赔偿协议需慎重 诉请撤销被驳回
北京律师网
2024-09-27 15: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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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与李先生于2014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李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与李先生的亲属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书,王先生同意赔偿40万元。协议签订后,王先生得知保险公司只支付20万元的保险金,认为自己无需赔偿李先生亲属40万元,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与李先生亲属签订的调解协议书。近日,大兴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王先生诉称,其与李先生于2014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后,李先生负主要责任。王先生与李先生亲属在交通队达成了调解协议书,后在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过程中得知,保险公司仅能支付20万元赔偿金。王先生认为自己在于李先生亲属协商过程中收到了李先生亲属的威胁、恐吓,且存在错误认识,以为保险公司能全额理赔,因此才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该调解协议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调解协议。
李先生亲属辩称,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协议在协商、签订过程中对王先生没有任何威胁、恐吓行为,是王先生自愿赔偿40万元,现已经支付了20万元,剩余20万元应继续支付。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从交通队调取的录像资料可以看出死者家属在协商赔偿事宜前确实情绪激动,但在协商过程及签订调解协议书的过程中,并无威胁、恐吓的行为;王先生主张其存在重大误解,是其对自己所购买保险理赔方式的误解,并非是对此次事故情况、赔偿责任或对调解协议主要内容的误解,这种误解不影响协议本身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涉案的调解协议书,是基于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订立的赔偿协议,从此次事故发生的伤亡情况、责任认定及调解协议的整体内容上看,并不存在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的情况,现王先生仅以约定的赔偿金额远高于保险理赔金额为由,不足以构成显示公平。 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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