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地铁站内低价兜售苹果手机?小心调包诈骗
北京律师网
2024-09-27 1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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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手机吗?”“苹果手机便宜点,要吗?”当您在地铁站台上等候地铁时,是否遇到过有人形色鬼祟的向您兜售手机?此时你要当心,小心误入调包骗局。日前,多次以此诈骗他人的周某,因犯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害人:致电苹果客服确认手机正常,交易时遭调包
2014年12月5日15时30分左右,在地铁4号线平安里站台处,被害人郭某正在等车,此时一名男子接近他悄声问“要手机吗?”并展示了一部完好的iPhone 6 手机。郭某询价,男子回答3500元,此时地铁来了,郭某上车,男子也跟了上来,并让郭某试试手机是不是好用。郭某试用时屏幕和操作一切正常,于是问男子手机是不是偷的,男子回答手机就是他自己的,因为着急用钱,所以想卖掉。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谨慎的郭某电话咨询苹果公司客服并告知了手机的IMEI号,确认手机没有不良记录、可以正常使用后,双方约定了2500元的购买价格。因为身上没带足够现金,郭某将手机还给了男子。并去地铁站内的提款机内取钱并交钱后,男子把手机给了郭某。此时因为地铁刚好进站,郭某急于乘车,就没有查验手机,等到地铁开出之后,郭某才发现手中的手机是一个模型,此时男子也失去了踪迹。
被告人:求职中学会调包诈骗,作案5起获利7000元
该名男子即是开篇提到的被告人周某,但这并不是他唯一一次作案。周某于2013年8月来北京找工作,在应聘过程中,结识了一些用假手机骗人的人,并学会了该种犯罪手法。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间,在本市1号线大望路站、东单站、4号线平安里站、10号线牡丹园站多地,周某用真手机以极低的交易价格引诱被害人购买手机,当确定交易意向并收钱后,周某趁地铁将要进站时将已经调包的手机模型交给被害人,并以“现在别试手机、回家再试”“先取钱、交了钱手机给你”或要删除通讯录、将手机关机等方式阻止被害人查验手机,而后离开。通过以上手段,周某骗取刘某等5人手机交易款,单笔数额800元-1500元不等,诈骗总额7000元。
后因多名事主报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锁定了周某,2015年6月30日,当周某出现在1号线古城站时,被公安人员一举擒获。
法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涉案钱款已悉数退赔
公诉机关指控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庭审中,周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庭审后,周某的家属代替周某将诈骗所得7000元全部退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赔,最后,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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