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无缘无故”被辞退 不服仲裁到法院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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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称,2008年6月23日,他正在工作中,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的通知,说公司已经将其解聘。刘某问解聘原因,被告知原因不明。后负责人又通知他收拾行李,交接劳动工具和财物后签署离职清单和财物结算。刘某认为,他并未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不事先通知,就将其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刘某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刘某属于自愿提出离职,刘某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9600元及加班费4万元。
10月24日8时30分,在大兴法院第4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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