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女子外嫁地被收 诉至法院讨土地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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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称,1997年1月,其与本镇某村村民张某结婚,但户口未迁入其夫所在村,故未分得该村口粮田。同年1月26日,吴女士户口所在村村委会通知她,因其已婚嫁外村,即使户口不迁出,也不再享受该村村民待遇。村经济社收回了吴女士的口粮田0.35亩。吴女士索要口粮田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村经济合作社给付0.35亩口粮田或0.35亩口粮田的收益补偿,同时享受其他村民已享受的的待遇。
10月27日9时30分,在密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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