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不服仲裁计算标准 “高级农师”索酬54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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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诉称,2005年5月20日,其到某科贸公司工作,筹备中华本草园,从事中草药种植技术业务。科贸公司一直拒绝与孔某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明确约定工资和待遇。孔某工作期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从未休息,科贸公司从未给付加班费。孔某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裁决科贸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及双倍工资补偿金,但依据标准为公司实际支付的每月1500元的工资,未支持孔某关于按中级农技师每月36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的请求,也未支持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差额的请求。孔某称,自己实际上属于高级农技师,工资标准本为每月8000元。孔某诉至法院,要求科贸公司按每月8000元的工资标准给付其加班费、双倍工资补偿金及劳动报酬差额共54万余元。
10月29日8时30分,在延庆法院第8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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