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合伙赚钱被人骗 损失风险拒分担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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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称,2008年10月6日早晨,其与同事孙某上班途中遇见两陌生人向其兜售货物。王某与孙某认为陌生人兜售的货物价格便宜,转手倒卖有利可图。商量后决定,两人一同出资购买货物,转卖后平分利润。付款时,孙某由于身上所带现金不够,便让王某先垫付全部货款,待其妻子取钱后,再返还给王某1950元。交易完成后,陌生人离开,两人在清点货物时发现上当受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王某认为,其与孙某达成了口头合伙协议,其一人支出的3900元钱应该属于两人共同的合伙损失,应该分担。但是,孙某拒绝给付王某一半货款。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分担一半损失。
11月3日10时,在怀柔法院范各庄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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