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员工被定工伤 厂方状告劳保局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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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塑料制品厂诉称,2008年3月28日,经该厂工人王女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2007年7月13日,该厂职工王女在切带车间取卷袋子的铁管时,在帮同事把布送上切带机切割过程中左手食指被切袋机压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故予以认定工伤。
塑料制品厂接到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后,认为王女是圆织车间职工,而圆织与切袋是两个独立的车间,她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去切袋车间取管而被压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未向相关人员核实案发情况,故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厂方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11月4日9时,在房山法院第310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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