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保健药品惹官司 老妪索赔一年多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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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王女士称,2006年10月10日,王女士接到某老年病研究院电话。对方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卫生部下属单位,准备与几家比较著名的医院对全市离退休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并一再强调,由于人多,被邀请的是从全市离退休人员中抽选出来的,要求王女士一定参加。
次日,王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活动现场,作了脑电图,经现场一个“专家”分析,认为王女士脑供血不足,血液黏稠,建议服用他介绍的益智康脑丸,并强调只有服用两个疗程才有效,王女士花2700元购买了两个疗程的药品。
王女士后来去了外地,2007年3月,才开始服用益智康脑丸。服用三天后,出现上火、起泡等症状。经过咨询,医院医生建议她停止服用益智康脑丸。王女士随后找该老年病研究院要求退货,但一直拖延至今,没有解决。王女士将某老年病研究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单位退货,赔偿自己一年多来的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500元。
11月4日8时30分,在昌平法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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