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员工索要补偿金 安利(中国)成被告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3:20
0次
陆先生诉称, 2007年4月,其与安利(中国)订立了三年期劳动合同,担任企业传讯高级主任职务。2008年6月14日,安利(中国)公司突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陆先生认为,在职期间,其经常加班,超负荷劳动,安利(中国)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离职后,安利(中国)公司也未向其支付花红和竞业禁止补偿金。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安利(中国)公司支付在职期间的加班费6.9万余元及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固定花红7425元,竞业禁止补偿金11万余元。
11月5日9时,在东城法院第22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