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康熙嘉庆年代瓷器” 鉴定后变身“赝品”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3:12
0次
吕先生诉称:张某曾多次向自己展示一件写有“大明嘉靖年制”款的青花婴戏纹香炉和一件粉彩人物纹双耳瓶,并言明香炉是清代康熙年间的、双耳瓶是清代嘉庆年间的,每件价值3至5万以上。张某以孩子上大学急需学费为由,推荐吕先生购买收藏。2008年8月22日,吕先生以1万元的价格购得这两件瓷器,张某出具了收款单。2008年9月4日,吕先生委托文化部评估委员会下属某古陶瓷物证鉴定中心对这两件瓷器进行了专业鉴定,结论均为现代仿品。吕先生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商业欺诈,先后多次找张某协商退货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货,返还货款。
11月10日9时,在石景山法院16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