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仿真艺术品被复制” 故宫博物馆索赔七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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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馆、某文化艺术公司诉称,2001年12月30日起,其两家共同合作对博物馆藏古书画进行仿真印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仿真作品已成为新的艺术珍品。仿真品印制成功后,由某图文制作公司向市场推广销售,获得了收藏爱好者的认可。
此后不久,故宫博物馆、某文化艺术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上述作品的复制品。经调查系图文公司擅自所为。
故宫博物馆、某文化艺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图文公司立即停止复制、销售古书画仿真作品,赔偿经济损失7万余元。
11月13日13时30分,在海淀法院第46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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