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开发商主张售楼无效 业主抗辩恶意收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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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诉称,2006年11月5日,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售楼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收取王某购房款45万元。由于某小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致使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够合法销售,相关部门也不给予验收。2008年1月,王某擅自搬入预购的楼房占用至今。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售楼协议无效,王某迁出预售楼房。
王某辩称,某房地产公司所述不实,真正原因是我购买房屋后,平谷区的房价一直上涨,现在的价格比当时上涨了三倍多,该公司恶意起诉是为了达到其非法收回房屋,高价转卖牟利。我不同意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
11月19日8时30分,在平谷法院第10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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