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为张八仙桌 同胞上公堂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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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称,2007年11月10日,其回老家为父亲举办三周年祭日,其子将爷爷生前的案桌搬到了陈某房内。陈某的姐姐发现案桌没有在父亲房内,就在11月12日又专程回老家,翻墙入内,撬坏弟弟家的门锁,砸坏了案桌两侧的木雕花,并用粉笔在地面上写下辱骂弟弟、弟媳的话语。2008年清明节,陈某回老家为父亲扫墓,发现东房山墙上又有辱骂其和老伴的话语。陈某一纸诉状将姐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在全村范围内恢复名誉。
11月26日8时30分,在大兴法院第4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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