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农转非后进京城 欲学“宋庄”要回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39
0次
张某诉称,其原为顺义某村村民,后将户口转为非农业并迁至宣武区。2002年2月,其将在村里的房屋以2.3万元卖给同村村民曾某(现已去世),现房屋由曾某的妻子、女儿、儿子居住。张某年事已高,别处无房产,便多次找曾某的亲属协商要回房产,遭拒。后来,其看到了通州宋庄画家村案,了解到,农村房屋不能通过民间协议方式买卖,买卖房屋所涉及的宅基地是我国法律禁止买卖的。故诉至法院,要求曾某的亲属返还房产。
曾某的亲属辩称,张某与曾某达成协议,将房屋以卖给曾某,曾某为该村村民,已于2006年去世,现房屋由我们居住至今。张某与曾某原为同一集体成员,房屋买卖关系有效,且其出卖房屋后已迁入城市居住,其收回房屋无根据。不同意他的诉讼请求。
11月26日9时,在顺义第14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