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员工受伤老板翻脸” 员工求确劳动关系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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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称,2001年4月,其到某配件厂上班,月工资15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配件厂法定代表人赵某的妻子闫某每年为赵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7年9月6日,赵某在操作砂轮过程中受伤,经诊断为右手中指肌腱断裂。配件厂为赵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赵某从保险公司领取了900元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款。2008年4月,赵某伤愈后回厂继续上班,配件厂不准赵某继续上班。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配件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2月9日8时,在密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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