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两个主人争手机 老同学法庭论是非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58
0次
纪某诉称, 2008年9月21日,她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价款1960元。后来,她的老同学小红说自己在从事手机销售业务,能为她换一部更好的手机。她便将购买手机及相关手续交与小红。后来,小红却称换机单丢失。纪某也没有将购买手机手续交给她。此时,纪某怀疑有骗局,便立即报警,警方将涉案手机扣留,但发还给小红,告知双方到法院解决。纪某起诉小红,要求归还诺基亚手机一部及发票,如不能归还则赔偿1960元;另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00元。
12月24日9时30分,在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