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摩托车未交强险 出事故被诉担全责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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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诉称,2008年3月9日,在密云县新东路百膳云合饭店路口处,齐某骑电动自行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齐某颅骨骨折,行脾切除术,住院37天,电动自行车损坏。此次事故给齐某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共11万元。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因张某未为摩托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万元。
12月24日14时,在密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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