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胞弟“失踪”多年 兄长卖了弟弟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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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诉称,1993年5月,其父母为他和兄长二人分家,将两处房产均分给了兄弟二人,马某分得北房5间。1995年6月,马某因不满父母为其包办婚姻一事离家出走,此后便杳无音信。1998年,胞兄为还外债即将弟弟闲置的5间北房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本村的金某。2008年5月,马某在外飘流多年后回家,见到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便与兄理论。其兄欲将3500元卖房款给付弟弟,但马某不同意,执意要求兄长将所卖住房赎回。因双方争执较大,马某一纸诉状将兄和第三人金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马某与金某的房屋买卖无效,请求判令金某返还房屋。
1月15日8时30分,在平谷法院大华山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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