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楼上漏水楼下泡 原因不明拒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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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诉称,2008年10月12日,其居住的某小区10层房屋进水,导致客厅屋顶、小卧室屋顶被大面积浸泡、开裂。高某立即找到物业公司报修,经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测试,确定是楼上业主吕某房屋中自用部分的管道漏水,物业公司不负责维修和赔偿。高某多次找到吕某协商赔偿问题,吕某坚持认为是公共管道漏水,不同意赔偿。高某一纸诉状将吕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坏修复费等2万余元。
1月19日9时,在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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