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父亲生前有精神疾病” 长女诉亡父赠与无效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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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诉称,父亲刘老先生生前拥有一座四合院,共有房产17间,在老人去世后的第三年,这个小院的所有房产都转移到了刘老先生的大儿子名下,其他子女在得知房产转移的情况后追查缘由,原来,老人在2001年时已经将全部房产赠与长子。2002年,刘老先生撒手人寰后,长子便以老人赠与合同为据将房产过户,刘家的其他子女在这几年中,由于老母亲尚在,便没有考虑过房产问题。得知情况后,长女认为老父亲生前患有精神疾病,根本不具备行为能力,如何能将全部房产赠与长兄,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赠与合同无效。
2月12日10时,在东城法院第9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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