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乱建小楼挡阳光” 邻居诉求采光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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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诉称,1986年,某机关未经登记注册,在一胡同院内修建一座高12米、砖木结构的两层幼儿园,与李先生房屋整个南墙相毗邻,其两房间距1.5米,并高出李家房屋5米以上,遮挡了房屋日照、采光。其二层房屋垂直高度越过李家房屋地基0.5米,导致幼儿园屋顶雨水全部流入李家房屋地基及南墙基部内侧,房屋内墙经常受潮,重新装修多次。
因李家房间常年阴冷,家具等经常受潮霉烂,导致原告电费、采暖设施费增加。后来幼儿园又陆续在其二层楼的东面加盖一排小平房,导致李家卫生间窗户全部被小平房遮挡,全年无法采光。2008年,幼儿园又在二层楼上加盖了一层楼房,全部遮挡了李家两间平房西边两个窗户的日照、采光、眺望。李先生之子自小居住在被遮挡阳光的房子里,经常生病,现在身体更加虚弱。
李先生将某机关诉至法院,要求各种相关赔偿总计23万元,并拆除私搭乱建房屋。
2月24日9时,在西城法院第47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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