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病童被弃近3年 祖父母被索2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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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某敬老院诉称,2006年4月3日,房山某派出所向敬老院送来了三四岁无行为能力的小明(化名)。派出所称该男孩被家长遗弃在某医院,经政府同意,现将男孩寄养于敬老院10天。但小明的父母始终下落不明,小明一直寄养在敬老院生活至今。在此期间,敬老院平均每月为小明支付生活费等800元。
敬老院经多方查证,小明的祖父母、外祖母均健在。敬老院将小明的祖父母、外祖母及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将监护对象小明从敬老院接走并支付34个月的护理费等2万余元。
2月24日14时,在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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