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餐馆行窃 法网难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12
0次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16日,黑龙江人王女、国某伙同闫某(另案处理)在丰台区洋桥某饭馆内,窃取范先生衣服兜内现金1000元和1部手机。
2006年11月20日,刘某、王女、国某伙同闫某在海淀、朝阳、丰台等地的餐馆内,窃取鲍先生等人挎包、衣服兜内的财物。
经查,刘某参与盗窃8起,盗窃财物价值14万余元;王女参与盗窃37起,盗窃财物价值26万余元;国某参与盗窃39起,盗窃财物价值26万余元。
2月26日9时30分,在海淀法院第2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