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未经授权擅播电视剧” 央视某公司被索2000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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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咨询公司诉称,其对长篇电视连续剧《意难忘一》(共计168集)、《意难忘二》(共计160集)、《意难忘三》(共计140集),总计23部电视剧作品享有在中国地区(不含台、港、澳)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央视某公司未经授权,自2008年1月起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非法传播该23部作品,并利用该23部作品的播放进行广告经营。投资公司将央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其网站及《中国电视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317万元。
2月24日9时,在一中院第20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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