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宫外孕却开保胎药” 妇产医院遭索62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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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女士诉称,2008年7月14日,其因怀孕到北京某妇产医院检查,向接诊大夫蔡某如实陈述病情,并告知其先前已有过两次宫外孕。蔡某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的情况下,给卜女士开了保胎药。卜女士在服药后出现了病变,身体严重不适。2008年7月20日,卜女士到山西某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确诊为宫外孕。其为保住生命,做了左侧输卵管切除手术,导致终生不育。卜女士将北京某妇产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2万余元。
3月4日10时,在东城法院第29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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