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新修地铁越界建” 业主索赔972万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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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厦业主委员会诉称,2008年3月,地铁4号线西直门站施工过程中,新建某出口地面厅占用了某大厦红线范围内用地,侵占了业主共有的土地。经业委会方测算,包括出入口地面厅及周边通道占地,共侵占土地324平方米。业委会曾就赔偿问题多次联系地铁公司进行协商,但一直遭到拒绝。
某大厦业委会认为,地铁4号线越界建筑,侵占大厦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已构成侵权。鉴于已经在侵占的土地上进行了永久性建筑的事实,业委会放弃返还财产的诉求,愿意将涉案土地的使用权转给地铁4号线。遂诉至法院,要求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大厦业主972万元。
3月5日9时,在西城法院第18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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