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逃离传销无分文 车站广场抢钱包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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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指控,2009年1月12日14时10分许,张某被同乡带到葫芦岛打工,然而到葫芦岛后,却是让其做传销。他不愿意做骗人的行当,随即离开葫芦岛,坐火车到北京后已身无分文。在北京站广场临时售票处17号窗口前,张某趁女旅客刘某排队购票不备之机,将其拿在手中的钱包抢走,内有人民币2159元及身份证等物品。执勤铁警在听到被害人的呼救后,迅即赶到现场将张某擒获。
3月5日9时30分,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第1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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