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为结婚出资购房” 分手前主张产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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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称,2001年,其与恋人郑女准备结婚,张某出资50万购买房产一套。因自己没有时间,张某全权委托郑女办理相关手续,房屋购买合同在内的所有手续均是郑女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但该房产至今未取得房产证。自买房起,张某多次提议与郑女结婚,但郑女始终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张某感觉结婚无望,决定分手。但上述房屋的权属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3月11日14时,在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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