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托人入名校” “16万打水漂”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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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学生张某诉称,她2005年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因成绩不太理想,被某大学师范学院专科录取,但她一直对某名校向往已久。2005年9月至10月,张某的同学称,只要给付自己的母亲卢某16万元,便可以帮助她实现名牌大学梦。卢某先后收取张某16万余元,称此款作为办理上学事宜的费用。但张某未被某大学录取,只得找高中复读。张某多次找卢某索要此款,卢某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张某提起诉讼,要卢某返还16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5万余元。
3月11日9时,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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