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开黑诊所履罚不改 当场被捉首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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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海淀区永丰乡六里屯村一出租房内开办医疗诊所,非法行医。为此,被告人王某先后于2008年11月25日、12月5日被海淀区卫生局予以两次行政处罚。但其仍不思悔改,于2008年12月9日继续在其诊所内非法行医时,被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2008年12月10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条链接: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8年4月2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于刑法第33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况。
3月16日9时,在海淀法院第6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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