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主张“独享传播权” 郭德纲相声引纠纷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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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东千鹤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原告经相关合法权利人授权,依法独享有“2006年郭德纲-德云社天津相声专场”演出节目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地区的音像制品制作和出版发行权、电视播放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已于2006年制作并发行了包含有上述相声专场全部表演作品的音像制品——《郭德纲天津相声专场集粹》DVD光盘。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通过所经营的网站“优酷网”向用户提供原告制作和出版发行的上述音像制品中收录的由郭德纲等人表演的《我要上春晚》、《买面茶》、《我这一辈子》、《跳大神》等相声作品的视频在线播放。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涉案音像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就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即删除相关内容的视频播放,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50.5万元。
3月19日9时,在海淀法院第46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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