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小偷行窃被发现 恼羞成怒改抢劫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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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0日凌晨二时许,被告人张辉携带尖刀到通州区马驹桥镇杨秀店村121号薛先生经营的烟店,撬开店门进入店内,欲实施盗窃。不料,薛先生为了防止烟店被盗,早已在店内安装了报警器,张辉一撬开店门,报警器就轰响起来,薛先生及邻居杨先生马上赶到现场,将张辉堵在店内。张辉为了逃离现场,恼羞成怒的他遂手持尖刀冲出店外,先将上前阻拦的杨先生撞倒,造成其头部受伤,后转身欲逃跑,却被店主薛先生打伤头部当场抓获。后经法医鉴定被张辉撞伤的杨先生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5月5日8时45分,在通州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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