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飞车”少年身亡 父亲诉摩托车所有人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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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先生诉称:2008年9月28日晚10点25分,其年仅16岁的儿子小徐驾驶摩托车撞上路中心护栏当场死亡,经交警队认定其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此次事故是由多种违章现象造成,其中摩托车所有人小蔡提供的车辆未定期年检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蔡应当为其出借摩托车给其子驾驶的行为承担责任。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严禁将机动车交由非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而小蔡将车交由没有驾驶证及饮酒后的小徐驾驶,才酿成其子及乘坐人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故其将小蔡及其父母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对方连带赔偿小徐丧葬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共计20万。
5月12日9时30分,石景山法院第11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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