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称离婚时妻子冒领存款 诉银行要求返还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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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先生诉称,其于2005年8月在某银行办理储蓄卡一张,并累计存款44万元。2007年12月18日,其妻(该银行职员)起诉其离婚,陈先生在整理财产时,发现该银行卡里的44万元不翼而飞,进而找到该银行储蓄取款凭条8张,才发现该卡分别于2005年9月5日-7日被恶意支取40余万元。陈先生认为,其从未从该卡里取款,也并未在取款凭条上签字,显然是有人冒充签字取款,该银行未尽到谨慎保管其存款不被冒领的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该银行返还被冒领的存款44万元及利息。
本案将于5月20日上午9时在西城法院20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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