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农民自制工具钻井 损坏国防电缆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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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9时许,被告人冯福忠、罗开忠、王大全三位农民来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京承铁路西侧的施工工地,打算钻井探测水位。虽然附近有警示牌标明“地下有国防光缆”,但三人自认为离警示牌两米多远的地下无光缆,遂利用自制洛阳铲进行钻井。在钻井过程中,三被告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负责维护的国防光缆损坏,造成损失人民币六十万元,后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福忠、罗开忠、王大全过失损坏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69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1日上午10时45分,在通州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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