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改嫁嫂主张承包权 与小叔子争补偿款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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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阿珍与丈夫阿宝在密云县所居住的农村承包了集体土地2.1亩,用于生产、种植,承包期限30年。2001年,阿珍丈夫因病去世,阿珍无心自己亲自经营,就与其亡夫之弟阿聪口头达成协议,由阿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养殖小区。同时约定,若土地及地上物遇征收,所得补偿款由阿珍及其儿子与小叔子阿聪平分。
2005年,阿珍改嫁至通州区某村,虽仍是农户,但在该村一直未享受土地承包待遇。2009年,因京承高速路建设,阿珍与亡夫阿宝在1998年承包的土地被征占,补偿款被阿聪全部领走。因土地补偿款权属及分配问题,现阿珍携子起诉小叔子阿聪,要求阿聪返还全部补偿款中的35万元。
5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密云法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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