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丈夫擅自抵押房产 妻子起诉确认无效
北京律师网
2024-09-23 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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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诉称,2008年6月,自己与前夫李先生在西城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法院在6月20日做出的判决中确认了朝阳区某处房产归李女士所有。但6天之后,案件仍在上诉期间,前夫李先生却瞒着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该房产的抵押登记。2008年10月,二审法院再次确认了该房归李女士所有。但此时王先生已经占有并住进该房屋,导致李女士无法入住,并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李女士认为,前夫在诉讼期间擅自抵押的行为损害了自己作为共有人的利益,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
5月25日上午9时,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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