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棵花椒树 惹得邻里反目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6:07
0次
原告冯某诉称,其与被告张某为同村邻居。2008年11月6日,张某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冯某老房基西坝下种植的4棵花椒树锯断,造成了冯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曾经村委会调解未果。现起诉要求张某赔偿花椒树的经济损失3000元。
被告张某辩称,花椒树不是原告种植的,是从坝内自生的。因这四棵树离张某家北正房2米,影响了张某家的采光,张某将四棵树锯断。张某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